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
秘书处工作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秘书处作为基金会常设办事机构,为基金会的行政和协调机构,在秘书长领导下承担基金会日常工作,对理事会和理事长负责。
第二章 机构设置
第二条 秘书处分为办公室、财务部、项目部、宣传部等部门,由秘书长负责,各部门分工不分家,大型活动需要时,不分岗位,全体参加。
第三章 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
第三条 理事长工作任务和职责:
(一)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人代表,领导基金会的全面工作;
(二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(三)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四)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;
(五)审批限额以上及预算外的开支,检查财务收支情况;
(六)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。
第四条 秘书长工作任务和职责:
(一)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按照《章程》规定行使权力,并经理事长授权审批基金会财务收支工作(本“办法”经理事会通过视为授权);
(二)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、决定;
(三)参与基金会重大事项的决策;
(四)协助理事长对基金会进行管理;
(五)组织起草需提交理事会议的各项工作计划、方案、制度和工作总结;
(六)根据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》,组织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;
(七)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;
(八)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五条 副秘书长工作任务和职责:
(一)协助秘书长工作;
(二)做好基金运作和项目开发实施工作;
(三)做好为理事会会议和年度工作报告提供分管工作的情况素材工作;
(四)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六条 办公室工作任务和职责:
(一)负责文电处理、档案管理;
(二)负责基金会文件保管,做好文件收发、催办、归档等工作;承担理事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,起草有关报告和文件;
(三)负责日常接待咨询工作,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;
(四)负责办公用品、礼品的采购和管理,各类证书、纪念品的制作及发放工作;
(五)负责后勤保障、固定资产的使用使用、维护、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;
(六)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性工作;
(七)办理理事、监事人选的增补和协调事宜;
(八)制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;
(九)负责基金会的各种文字材料的整理、装订和保存;
(十)负责基金会有关资料的网上操作;
(十一)人员招聘、离职等相关工作;
(十二)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(十三)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第七条 财务部工作任务和职责:
(一)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各种财经政策、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;
(二)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设置各种会计帐薄、科目,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;
(三)根据年度收支预算,控制资金使用;
(四)负责填制和审核收支凭证,监督和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政策和纪律的收支凭证;
(五)及时整理财务凭证,认真清理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帐目,及时编制会计报表,月末向秘书长、理事长报告当月财务收支情况;
(六)建立会计凭证、帐薄表册、财务文件、会计报表等档案,资料分月装订,年终建档,妥善保管,未经批准不得销毁;妥善保管财务专用印章、法人代表名章,并按规定使用印章;
(七)会计人员调离或因故离职,应将经手会计凭证、帐册、文件资料及未了事项如实移交,并由会计主管人员或主管领导负责监交;移交人、接交人等均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;
(八)财政、银行、审计、税务等部门及上级机关检查基金会有关财务情况,需抽查会计资料时,经理事长或秘书长同意后,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九)注意了解国家财经政策,观察金融市场动向,跟踪本基金会资金运作市场情况,保证资金运作安全,并及时提出调整资金运作建议,供决策参考。
(十)负责财务管理、基金运作和资金安全增值工作;
(十一)负责编制年度预算、决算及其实施;
(十二)负责对现金收、付业务进行核算、检查与监督;
(十三)负责财政、金融信息和市场情况的调研,为基金安全增值提供决策参考;
(十四)根据监事会要求,提供相关资料;
(十五)负责接收捐赠和项目资金的使用工作,建立完整捐
赠和资金使用档案,使每一项资金的捐赠与使用都有案可查。定期向捐资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,实行透明管理,让捐赠人满意放心;
(十六)及时与民政部门、工商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联络,
掌握政策变化,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;
(十七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八条 项目部工作任务和职责:
(一)负责项目扩展和实施与反馈工作;
(二)负责项目执行的协调对接工作;
(三)负责对资助支持机构的计划、报告、持续资助等内容进行程序性的跟进、考察;
(四)负责与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,负责项目相关方的沟通协调与维护;使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;
(五)负责合作协议的洽谈和跟踪办理;
(六)负责项目大事记收集、整理工作;
(七)加强项目信息收集和资料积累,完善基金会工作档案;
(八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九条 宣传部工作任务和职责:
(一)负责官方网站、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维护管理。
(二)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、整理,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反馈等信息;
(三)负责项目大事记收集、重要内刊内容汇总、整理与设计;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,进行统一分类、整理、汇总成发布稿件并按照程序审批后发布。对于登录信息,要及时存档备查;
(四)应按照规定及时对基金会网站进行管理、维护与更新,保证信息及时性、通达性、有效性。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,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,以方便公众访问;
(五)负责对服务器和网站进行定期检测,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,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;
(六)负责基金会对外的宣传工作,各类宣传用品的制作和发放;
(七)组织、策划和实施有利于塑造基金会品牌形象和品牌影响力的传播活动。
(八)负责基金会自有筹款社群的维护工作。
(九)负责舆情监控,危机公关处理等。
(十)网站维护管理;
(十一)基金会品牌方及项目周边的维护;
(十二)品牌及公益理念倡导;
(十三)项目及活动物料的设计;
(十四)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第四章 秘书处工作人员守则
第十条 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,依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章程》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有关规定为理事会当好“参谋”。
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,努力提高政治、业务水平。
第十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,竭力为爱心捐赠方和基金会发展服务。
第十三条 严守工作纪律,按时上下班,重大事项必须请示报告,个人不得擅自主张,不得随意对外表态,严格遵守保密规定。
第十四条 团结友爱,分工协作,本分做人,踏实做事;文明礼貌,廉洁自律。
第十五条 加强信息收集和资料积累,完善基金会工作档案;发挥网络作用,重大活动及时上网公布;加强与理事和新闻媒体的沟通。
第十六条 根据监事要求,提供相关资料。
第十七条 办理理事、监事人选的增补和协调事宜。